
E-2 投資簽證是目前最快速移居到美國的方式之一,是以 “投資者” 的身分在美國居留並享有和當地居民一樣的權利,但不是居民身分。簽證一次可能會核發兩年或是最長五年,只要您的公司在美國運轉並且公司營收是正向或是穩定成長,即可再次延展簽證。
E-2 投資簽證特點
- 迅速移居美國的方式之一。
- 適合父母若想要陪孩子在美國讀書,但卻又不想要美國居民身分。
- 投資金額少,風險相對較低。
- 可以無限次延簽 (只要公司還在美國運轉)。
符合條件
- 年滿 18 歲。
- 無犯罪記錄。
- 投資金額至少 25 萬美元。
- 投資金來源合法。
辦理時程
PHASE 1
公司設立與資格確認
- 與專業團隊諮詢簽約:精準評估投資人背景與資金實力。
- 進行實地考察:親赴美或委託線上對接,挑選最適合的連鎖或自創項目。
- 註冊美國 LLC 公司:開立聯邦商業帳戶並取得商業代碼 (EIN)。
💡 備註:此階段核心在於架構搭建,公司註冊州別(如德州、佛州或德拉瓦州)將視未來稅務佈局而定。
PHASE 2
商業計畫書撰寫
- 資金來源審查:全面梳理出清晰合法的海外資產流向報告。
- 資金匯入並落實:款項安全安全結匯入美,落實租約、進貨等實質支出。
- 撰寫商業計畫書:專業團隊操刀實體商業報告。
💡 備註:E-2 要求資金必須實際花費且不能撤回,所有投資收據與款項明細都將編入正式申請文件中。
PHASE 3
官方送件與 AIT 終審
- 遞送文件至 AIT:全套文件正式提交至台北美國在台協會。
- 精準面談模擬演練:針對個別案件進行模擬面試應答訓練。
- AIT 面談取得簽證:移民官當場核發最長 5 年效期之 E-2 投資人簽證。
💡 備註:台灣護照目前最高可一次獲得最長 5 年效期。只要美商企業持續穩定營運,未來即可無限次延簽續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