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minica 多米尼克護照項目特點
- 廣泛的國際組織成員:多米尼克為大英國協(英聯邦)、加勒比共同體(CARICOM)、東加勒比國家組織(OECS)、加勒比國家聯盟(ACS)以及美洲玻利瓦爾聯盟(ALBA)等核心地區與國際組織之正式成員國,具備成熟穩定的法律體系。
- 高性價比資產配置:多米尼克投資入籍法案歷史悠久,其嚴格的背景審查機制在國際間享有極高聲譽,是高淨值人士進行風險分散、稅務籌劃與隱密性資產保護的標竿項目。
- 全球高效商旅通行:持有多米尼克護照,可免簽證(或落地簽)自由通行全球 130 個以上國家及地區,包含英國、歐盟申根區、新加坡與香港等重要門戶。
經濟發展基金捐款方案 (EDF)
該計畫採用清晰的階梯式定額捐款模式:
| 申請家庭成員結構 | 法定基本捐款金額 |
|---|---|
| 單一主申請人 | 200,000 美金 |
| 一家四口以內家庭 (含主申請人) | 250,000 美金 |
| 💡 四人以上家庭之加收條款: • 隨行之未成年家屬(18 歲以下):每位外加 25,000 美金 • 隨行之成年家屬(18 歲以上):每位外加 40,000 美金 |
|
隨行家屬涵蓋範圍資格
法案允許主申請人攜帶關係緊密的家庭成員同步獲取大英國協護照身份,實現跨世代的全球化配置:
- 合法配偶
- 子女部分:
- 主申請人或其配偶之 18 週歲以下 未婚子女。
- 18 至 30 週歲 之成年子女(須就讀於政府公認之高等教育機構、全職在讀且經濟完全仰賴於主申請人)
- 主申請人或其配偶之 18 週歲以上,身體或精神上有缺陷、缺乏生活自理能力之子女(完全無年齡上限限制)
- 雙方父母:主申請人及其配偶年滿 65 週歲以上、且經濟完全依賴於主申請人或其配偶之親生父母或祖父母,均符合隨行遞交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