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EB-5 投資移民
【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fth Preference EB-5】
美國第五類優先職業移民 (EB-5),於 1990 年由國會立法通過,適用於有意在美國投資新設企業的投資人,得以藉此辦法申請移民。每位投資人的投資將有利於美國經濟,並創造至少 10 個全職的就業機會。2019 年 11 月,美國移民局首次對 EB-5 計劃的法規做出重大修改,提高 EB-5 計畫的投資門檻、及更改TEA目標就業區之認定標準。
2022 年 3 月,美國移民局再次更改 EB-5 計畫的投資門檻、及TEA目標就業區之認定標準,同時也新增了多道保護投資者的項目審查措施。
EB-5 移民特點
- 條件寬鬆,無學歷、語言或年齡限制。
- 可透過區域中心投資,無需親自經營企業。
- 資金來源合法即可,包括自有資金、親友贈與或房屋貸款。
- 可攜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一同申請。
- 遞交申請案同時可提交 I-485 轉身份,提早前往美國生活與工作(或創業)。
符合條件
- 無犯罪記錄。
- 投資金額 80 萬美元,投資至少 4-5 年。
- 投資金來源合法。
辦理流程
準備移民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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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投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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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I-526E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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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式綠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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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解除綠卡附條款 (I-8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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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核准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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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綠卡 |